潛艦國造


寫在爆料之前

要不要寫這篇文章,我掙扎了很久很久。
久到兩、三個月以前我就在考慮。
我出身海軍,成長於海軍,退伍至今18年,始終以捍衛海軍名聲而自許。萬萬沒想到,有一天我會成為揭發海軍黑幕的爆料者!
我心裡清楚地明白,一旦刊登這篇文章,我必將成為某些當權者的肉中刺、眼中釘,接下來無邊無垠的抺黑,可能會排山倒海而來。

果真如此,當你搞不清楚誰對誰錯的時候,不妨靜心想一想以下這比喻:

甲指責乙犯錯。
乙暴跳如雷,調過頭指責甲這個錯、那個錯──這是重點嗎?
當然不是。
重點是:到底乙有沒有做出甲指責的錯誤?

至於甲是好或壞、動機是什麼,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不是嗎?

楔子

潛艦國造(Indigenous Defence Submarine,以下簡稱IDS)是政府「國防自主」的指標性施政,也誠如國防部部長嚴德發在立法院答詢時所稱:它是國艦國造的「重中之重」。由於IDS總投資額高達四、五千億,國人不可等閒視之,海軍更應抱著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情。
以下所言是我對IDS的所知所信,如有錯誤,請先進前輩不吝賜教。

壹、     敲鑼打鼓的幽靈公司

聽過「巴比倫大砲」事件嗎?
巴比倫大砲重2,100噸,長150米,能將2噸重衛星送入太空,或將600公斤的炮彈打到1,000公里之外。
這是人類有史以來製造最巨大的火砲。
它的設計師是加拿大火砲工程師布爾博士,顧主為伊拉克薩達姆政權1981年兩伊戰爭期間,布爾博士前往伊拉克,主持巴比倫大砲的研發計畫。由於它的威力過度強大,1990322日,他在寓所外被特工使用滅音手槍連開五槍,彈彈命中要害,當場結束了他的生命。
布爾博士的死亡也終止了巴比倫大砲的研發計畫。

這段歷史能給我們什麼啟示?
各國對國防裝備、尖端技術,向來都有嚴格的管制規定。某技術人員若想協助他國研發,即使獲得本國政府同意,一般也都是偷偷摸摸、不著痕跡地在檯面下進行。也因此,海軍將IDS界定為「絕對機密」,即使總統也只知道「進度」,不知「細節」,原則上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
然而,就在全國上上下下都將IDS視為絕對機密,沒幾個人知道細節的時候,台船「設計階段」技術顧問得標的公司,設籍直布羅陀的Gavron Limited(以下簡稱GL),卻在國際間敲鑼打鼓地宣稱,他們正在為台灣設計新柴油潛艇!

在此必須先跳開話題。
本文引用的網路資料,多半是20189月上旬Google查詢所得。然而在926日《新新聞》報導相關新聞以後,許多資料已被刪除或修訂。
此不是作賊心虛、欲蓋彌彰嗎?

現在言歸正傳。

GL成立於2018627日,公司網頁「About us」欄明明白白顯示潛艦相片:



    201781日,GL於「EuroJob」求職網公開招募「潛艦戰系整合工程師、潛艦安全工程師、潛艦結構工程師」的廣告如下:    



GL刊登的求才廣告除了有中華民國國旗,還明確指出工作地點在高雄──從去年81日刊登,一直到今年9月,整整1年多!

另外,透過國際知名網站領英(Linkedin),可查到GL以下6名員工:      



    6人中的一位,自我介紹如下:

https://www.linkedin.com/in/vincent-quigley-msc-ieng-miet-325a5a96/
經驗豐富的系統工程師和經理。目前用於提供系統整合過程的細節,以支持中華民國(海軍)新型柴油潛艇設計。包括戰鬥系統整合、實體整合,以及測試和評估。
擁有理學碩士,能夠在多樣化和苛刻的環境中發揮效益,並可以獨立或作為團隊的一分子,致力完成工作使命。一個專注的領導者和團隊合作者,以極高的工作標準,本能地從同事那裡獲得最大的收益。
完全熟悉質量控制與安全程序,所有這些都建立在堅實的電氣/電子/機械背景上。
完善管理方面的完善表現者。完成項目的多任務處理,在壓力下管理團隊,達成任務最後期限。在複雜、不斷變化的環境中都有卓越績效,改進計畫交付的時間和有效控制預算,即使預算達數百萬英鎊的工作,過去都擁有良好的經驗與紀錄。

看到這,各位有什麼感覺?
為什麼GL膽敢如此大事招搖?
他們不擔心來自北京的政治打壓?
為什麼GL員工完全不避諱,公開談論自己的工作?
他們不憂慮北京政治打壓無效以後,可能派特工進行暗殺?
即使他們相信北京不是往年那個獨裁政權,不可能進行政治打壓或特工暗殺,他們不擔心觸犯自己國家的法律?
例如中科院雄三飛彈工程師,若沒取得中科院與國防部的同意,逕自前往北韓協助研發導彈,這明顯觸犯保密條款。即使他的人在北韓,國內法律對他莫可奈何,國防部也會取消他的終身俸。

許許多多疑問令我們不解──絕對機密的案子,GL卻做得如此招搖!
說敲鑼打鼓也不為過吧?
可是,GL在國際敲鑼打鼓的時候,國內卻將它視為「絕對機密」,兩相比較,是他們藝高人膽大,或我們自己嚇自己?
為什麼GL膽敢敲鑼打鼓,宣稱他們為中華民國海軍設計新型柴油潛艇,1年多了也未產生任何問題,真實情況可能是什麼?

貳、小蝦米吃大鯨魚

知道先進國家如何管制技術人員嗎?

首先,誰清楚哪些技術人員應受到管制?
當然是他們工作的廠商。
好比台積電員工接近5萬人,受到管制的可能只有一、兩千人。因而技術人員管制的起點,是「原始廠商」和「技術人員」簽訂的保密條款。
如果敏感度拉高,好比涉及尖端武器,國安單位與國會都可能涉入。
技術人員若不理會「管制」,逕自前往國外從事相關工作,於廠商是違反民法,於國家是違反刑法。
若不想違法,就必須申請「輸出許可」(Export license)

如何申請輸出許可?
1. 「原始廠商」(Original producer)向「國家級管制單位」提出申請。
2. 詳細說明工作範圍。
3. 明確指定「終端使用者」(EUUend user undertaking)

看到這,明白輸出許可的關鍵地位嗎?
它代表的是「國家保證」。

以今日國際政治環境,台灣IDS想獲得別的國家的「國家保證」,會不難如登天?因而去年國際有7家公司參與台船競標,評選委員以「只有GL擁有輸出許可」淘汰其餘6家,真實情況可能是什麼?
其餘6家的員工或許才是被管制的技術人員,是台船需要的專家。然而,幾乎不可能的「輸出許可」,猶如綁資格標,反而讓國際知名、不願作假的大公司淘汰出局,臨時成立、不計手段的小公司順利得標。

其次,GL的輸出許可來自直布羅陀。
直布羅陀為英屬殖民地,居民僅3.1萬人,它所開立的輸出許可存在以下疑問:

1. 它沒有「國家級管制單位」。
2. 它沒有造船廠,對於「建造潛艦」不可能擁有「原始廠商」。
3. GL團隊為多國籍,如果他們都是合格的技術人員,每一個人都應該被管制,每一個人也都必須申請自己國家的輸出許可。

從以上分析可以推斷,直布羅陀的輸出許可即使不是偽造,也是「無效」,這就如同中科院被管制的飛彈專家,如欲前往北韓協助研發飛彈,透過香港開立的輸出許可具備法律效力嗎?

當然,或許GL後臺老闆神通廣大,得到某知名造船廠協助,私下准許某些受管制的技術人員來台工作。可是,從GL已曝光的6名員工,不管他們的工作經驗如何和「潛艦、軍事」有關,都難以看到「造船廠」「建造潛艦」的「實務經驗」。

切記,擁有「關鍵技術」的觀查點在:是否被管制!
不是他曾經在哪兒工作、工作多久。
例如張三在中科院擔任警衛30年,他退休後有必要接受管制嗎?

GL員工毫不擔心、堂而皇之在網路宣稱:「為中華民國設計新型柴油潛艇」,資料公布1年多都未引起國際側目,最起碼那6位員工都不是台船需要的潛艦「設計專家」。

若不信,請看2017913日,GL顧問Dr. Martin Renilson(下相片右2)參訪成功大學。他是澳洲水下流體力學「學者」,不具製造潛艦的專業背景。這難免令人懷疑:莫非GL找來的顧問,大部分是相關技術的「理論家」?果真如此,國內大學就可以找到許多學者專家,何必花大錢請洋和尚? 



HYPERLINK"http://myweb.ncku.edu.tw/~p16041033/"http://myweb.ncku.edu.tw/~p16041033/
註:此相片已從成功大學網站刪除。

看到這,你能明白GL員工並非受到管制的技術人員嗎?

這時,不得不讓我懷疑:
GL參與台船競標,當初提供給台船的「員工資料」為何?
如此容易被識破的身分,為何評選委員視而不見?
即使GL員工自吹自擂、作虛弄假,查證有那麼困難嗎?
台船可曾透過駐外單位做過人員查證?
直布羅陀的輸出許可是真或假、有效或無效?
台船可曾透過駐外單位做過證照驗證?

除了上述疑問,更令人想不透的是,如此容易識破的技倆、1家臨時成立的小公司,為什麼能一舉擊敗其餘6家競標商?

參、影武者

GL在台代理商為「新華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新華荷在高雄的主要工作,是每天接送GL員工上班、下班;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也是GL從國外帳戶電匯而來。
 進入政府官網(OPENGOVTW),輸入「新華荷」,可找到以下資料:(https://opengovtw.com/ban/59218270
  ()負責人:柴美娟。
  ()資本額:2,500,000元(原登記一千萬,後實收兩百五十萬)。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2036樓。
  ()核准設立日期:2017/3/13
  ()董監事名單:
1. 董事長:柴美娟(投資額:  25000,占   1%)。
2. 監察人:陳清行(投資額:  25000,占   1%)。
3.    事:林黎真(投資額:2350000,占94%)。
4.    事:陳希亮(投資額:   25000,占  1%)。

從上述資料可知,新華荷的關鍵人物,理應為投資94%的林黎真。

進入政府官網(OPENGOVTW),查「林黎真」,她參與董監的公司總計5家;再從這些公司「負責人」往外找,另可找到2家,資料如下:

公司
新華荷
達華
弘華
達弘
原景
安卓雲
達宇
負責人
柴美娟
黃瓊慧
黃瓊慧
郭璽
黃瓊慧
郭璽
黃瓊慧
資本額()
2,500
80,000
1,000
1,000
20,000
2,500
25,000
設立日期
2017/3
2006/4
2007/6
2007/10
2008/6
2013/1
2017/2
董事長
(持股數:)
柴美娟
(2.5)
黃瓊慧
(1)
黃瓊慧
(80)
郭璽
(10)
郭璽
(62.5)
黃瓊慧
(1,204)
監察人
(持股數:)
陳清行
(2.5)
郭中
(0.95)
郭琛
(5)
曹成義
(1)
黃瓊慧
(127.5)
陳希亮
(68)
董事
(持股數:)
林黎真
(235)
曹成義
(0.01)
林黎真
(10)
郭中
(1)
黃瓊慧
(15,000)
林黎真
(57.5)
郭中
(290)
董事
(持股數:)
陳希亮
(2.5)
林黎真
(0.01)
陳清行
(1)
黃同弘
(1)
陳清行
(2.5)
林黎真
(27)

7家公司除了新華荷,其餘6家的負責人不是黃瓊慧就是郭璽。又因黃瓊慧是郭璽太太,所以這些公司的後臺老闆如果不是郭璽,必為黃瓊慧。

新華荷後臺老闆理應為郭璽,理由如下:

一、 新華荷董監背景分析:
()負責人:柴美娟,原來在海軍戰系工廠工作,今年初才離職。
()林黎真:郭璽太太──黃瓊慧的阿姨(母親的妹妹)。
()陳清行:郭璽的姊夫。
()陳希亮:陳清行的兒子,郭璽的外甥。

二、郭璽為新華荷「技術總監」。

三、查「LAWSQ」網,自20114月至20173月,短短6年,與郭璽有關的官司計15件,打官司的公司有達華、達弘、達宇,訴訟對象包含成功大學、中科院、聯勤兵整中心、私人公司。再仔細查閱這15件官司,除了郭璽,所有公司「負責人、董事、監事」的名字皆未出現,由此可見,這些公司的關鍵人物必是郭璽。

看到這,誰還質疑新華荷的背後影武者,不是郭璽?

Google新華荷」,該公司於201827日,透過「Yes123」求職網徵求7名員工,分別為:業務工程師(台北)、業務祕書(台北)、業務工程師、業務祕書、總經理特助、儲備幹部、專案經理。

總結上述資料,潛艦國造重大事件「時間軸」如下:



20189月,上班時間多次撥打GL公司電話(+350-56002131),偶爾一天在不同時段撥打數次,全都沒人接聽。再看GL新華荷成立、招募員工的先後順序,難免令人懷疑:

1.   新華荷是一切行動之「始」,背後影武者是整個計畫的推動者。
2.   GL是因新華荷推動而成立的公司。
3.   GL成立不到50便獲得台船6億元合約。
4.   收到GL支付的第一筆款項,新華荷才試圖招聘7名員工。又因新華荷目前在高雄上班的員工不到10位,因而在此時間點以前,新華荷除了董事長與會計,公司應沒有其他員工。
5.   合約一旦開始執行,GL便撤除直布羅陀辦公室。

細看上述5點,能透露什麼信息?

如此兩家小蝦米公司,卻能在短短50天吃下台船6億元合約,背後影武者到底是何方神聖?
是影武者長袖善舞嗎?
或影武者背後另有高人支持?

肆、影武者背後的高人

海軍現任司令黃曙光上將是潛艦出身,對潛艦有一股特別的使命感,遠在2013年國防部後勤次長任內,確定IDS是國家未來既定政策,他便深謀遠慮,思考未來該怎麼辦?
官方手段已經使用了二、三十年,全是死路,他靈機一動,想到透過民間友人,試圖在「灰色地帶」殺出一條血路。
郭璽就是黃曙光那時想到的民間友人。

郭璽是我海軍官校同學,25年前涉及尹清楓命案,最終雖無罪定讞,但因此而提前退伍。退伍之初投入金融、證券業,12年前自創公司,在兩岸從事消防、救生、鎮暴、安檢、特戰裝備買賣。為了生意,郭璽常在國際間奔走,認識不少外國廠商、掮客,也擁有足夠資金,對IDS的商機更充滿興趣。
此外,黃曙光的哥哥黃晨光已經退伍多年,待業在家為一般百姓,他和郭璽也是官校前後期學長學弟,由於兩人略有交情,黃曙光便透過哥哥黃晨光,請郭璽代為在國際尋找IDS商源。

2000年我從海軍退休,201210月受郭璽之邀前往台北公司幫忙。2013年黃曙光拜託郭璽尋找IDS商源,我恭逢其盛。
較具體的一次是20134月,郭璽與我前往德國ATLAS ELEKTRONIC公司,由我簡報,AE公司執行長主持會議。我在會中表達台灣對潛艦國造的裝備需求。然而就在那次歐洲行,郭璽對我展現了他老闆的威風,也就在那一剎那,我決定辭職不幹。

回國後我隨即離開公司,和郭璽不再有來往。

郭璽再度與我接觸,是3年後小英當選總統,由於民進黨缺乏國防人才,我職業軍人出身,能寫、能說,因而找到我,希望透過他的推薦,我能進入立院擔任民進黨國防委員的助理。那段日子他的確努力過,可惜都沒成功,後來黃曙光升任海軍司令,奉命推動IDS案,郭璽覺得商機再現,因而與我、黃晨光,以及陶謙光合作。

陶謙光也是我和郭璽海軍官校的同學,他是小英總統親表弟,由於身分特殊,合作之初起了關鍵作用。儘管如此,那時大夥努力了五、六個月,工作毫無進展。正當我感到前途茫茫,不巧郭璽又與我起了爭執,讓我再次辭去工作。

與郭璽分道揚鑣後我沒再理會IDS,後來的發展,也不清楚。
直到幾個月之後,某位在海軍司令部任職的學弟打電話給我,表示郭璽大搖大擺在司令部進出,言行囂張,令某些處長、科長十分頭痛。由於學弟知道我和郭璽有點交情,請我勸告郭璽:不要這樣,這樣讓他們很難辦事。

接到電話,第二天我就到郭璽辦公室,也如實轉述學弟所言。

去年中,某廠商請我擔任顧問,希望能爭取與潛艦有關的商機。不過,我們都清楚前途多艱,所以沒薪水,只是期約事成後分某比例佣金。也因此,IDS圈子的事情又回到我耳邊,隔段日子就聽到一些風風雨雨。
這中間讓我最難以置信的事情,是海軍司令部居然聘請郭璽擔任顧問。




  
民間人士可能難以理解:聘請商人擔任顧問又如何?
那是你不了解這張名片帶來的特權:

一、「大直郵政90151號」是「司令辦公室」的地址,不像下屬單位「90151XX號」。也因此,郭璽是「司令本人」的顧問。其餘中將副司令、少將處長、上校科長、承辦參謀……,誰敢和「司令顧問」爭辯什麼事情?
二、既然是司令本人的顧問,司令和顧問在任何場所見面、談論任何話題都不違法。
三、可以公然參加海軍會議,或和承辦官員私下討論案情,更甚至能指導承辦參謀辦案方向。
四、擁有軍區「汽車通行證」,進出司令部與海發中心不必辦理會客手續,並得以自由進出承辦參謀辦公室。

此外,黃曙光指派陶謙光前往台船,支領台船薪資,擔任潛發中心副執行長。
陶謙光前往台船任職,蔡英文雖被蒙在鼓裡,但台船同仁都了解他特殊的身分。
陶謙光上任以後,潛發中心派他負責合約評選事宜。

莫非這就是郭璽能夠透過兩家小蝦米,僱用資格有疑問的顧問,透過「無效」輸出許可,再以其他公司都不具備「輸出許可」為由淘汰6家競標商,順利取得台船6億元合約的原因?

GL獲得台船合約,郭璽食髓知味,如今又欲爭取海軍技術顧問合約,這和海軍發布的新聞稿(郭璽簽立切結書,不得參與有關任何採購與代理事宜)明顯不符。

看到這,你能明白新華荷背後影武者的權力來自誰了嗎?

軍方聘請軍火商擔任顧問,史無前例。更何況是「遊走兩岸」、「涉及尹案」,處心積慮爭取IDS商機的軍火商。此事傳遍司令部,少部分有勇氣的部屬私下規勸司令,然而黃曙光一意孤行。

看到這,你不好奇IDS的未來在哪兒嗎?

伍、前途多艱

IDS全案超過數千億元,由於被列為「絕對機密」,決策過程簡化到無法再簡化,全國只有「個位數字」的長官參與決策。

針對此,國人能期望什麼?
只能期望他們都是聖人,不會生出「假傳聖旨、上下其手」的惡念嗎?
可能嗎?
IDS涉及數千億預算,誘惑如此巨大,他們可能全是聖人?

以下是我對IDS的建言:

一、所有決策留下文字紀錄

即使是「絕對機密」,所有事情的討論、決定、誰說什麼、誰反駁什麼……,都要留下完整的文字紀錄,並逐級簽核備查。
要經過多少層級簽核,可以討論,但公文流程千萬不可免。
萬萬不可因絕對機密,讓決策變成少數幾個人之間的「口耳相傳」──某長官交待某人做這件事,某人後來回報某長官那件事。
若無文字紀錄,萬一將來出了問題,如何追究責任?

二、量力而為

知道IDS有多困難嗎?

裝備製造的「困難度」和它所含「零件數」成正比,也就是零件越多,困難度越高。
概略估算,汽車零件約3千,飛彈零件約5千,坦克零件約14千,戰鬥機零件約3萬,柴油潛艦的零件則高達35──明白IDS有多困難了吧?
保守估計,它至少是國機國造的十餘倍!

除此以外,別國自製潛艦都無政治風險──要什麼裝備有什麼裝備,要什麼技協有什麼技協。即使如此,試看以下兩例:
()澳洲與瑞典造船廠合作,第一艘潛艦在國內自製,以瑞典現用潛艦為設計基礎,放大兩倍(適應遠洋作戰),前後21年,投資4,150億元(台幣),最終以失敗收尾。
()韓國自製潛艦的過程比較保守,與德國造船廠合作,首艘在德國建造,不改變設計,德國技師施工,韓國技師見學;第2艘回到韓國,仍不改變設計,韓國技師施工,德國技師監造,如此漸近方式在韓國自製的前2艘潛艦仍有瑕庛,直到第3艘才成功。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你能想像由台船執行IDS的風險有多高嗎?
請問紅區裝備在哪兒?所有承諾沒問題的廠商,目前有幾家提出「經過驗證」的輸出許可?
其次,技協廠是國際知名造船廠組成的「完整團隊」,或八國聯軍拼湊出來的雜牌隊伍?
首艦就在國內建造,藍圖是自己畫的,裝備與技協都可能是多國聯軍,整體風險「遠遠」超過澳洲潛艦國造。

三、核四教訓殷鑑不遠

核四是台灣的痛,目前問題尚未解決,國人該不該痛定思痛?
()當年興建核四,台電以「已具備核一、核二、核三」的興建經驗,自認有能力自製,政府因而同意核四由台電「國建」。
()核一、核二、核三由美商西屋與奇異公司負責,興建經費分別為台幣295億、630億、947億,施工期程為8年、7年、5年。
()核四前後耗時二十多年,至今投資逾三千億,最終因「安全堪慮」而放棄。請問當初拍胸脯保證沒問題的台電高層主管,你們如今在哪兒?誰又負了什麼責任?

明年IDS設計階段結束,如果紅區裝備七零八落,技協也不是來自國際知名造船廠的完整團隊,本案應斷然終止。
否則,IDS很可能會成為核四2.0版。
果真如此,今日拍胸脯保證沒問題的長官,七、八年以後他們在哪兒?誰又可能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