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家附近治安不良,常有黑幫械鬥,某天來了個警察,表示想借用你家頂樓成立犯罪打擊中心,一方面監視街道動態,一方面部署長程狙擊手。
請問你是同意或是不同意?
再假如,試圖借用你家頂樓的不是警方,而是火拚幫派的一方呢?
本月三日,美國國防部長艾斯培(Mark Esper)表示,有意在亞洲同盟國境內部署新型陸基常規中程導彈;某軍事專家分析,部署地點不排除台灣――果真如此,請問艾斯培部長的意圖,類似前述兩個想定中的哪一個?
美國是維持區域和平的世界警察,或準備與中國火拚的對手?
另外,為了加強與美國的雙邊關係,政府應同意這個要求嗎?
做決定以前,請政府仔細思考以下問題:
一、 美國是否全額出資,或甚至還付土地租金?
二、 導彈系統蒐集的情資是否與國軍共享?
三、 系統操作人員是否為我方官兵?
四、 攻擊目標是否由我方決定?
五、 發射權是否在我們?
前述五個問題的答案如果都是肯定的,台灣或許可以稱為美國的盟友。否則,台灣是美國對抗中國的棋子、棄子,或看門狗?
即使是盟友,歷史上被美國拋棄的例子還少嗎?
別忘了2017年,美國在南韓部署薩德系統所產生的後果。更別忘了今年四月,美國前總統卡特警告川普總統:美國是全人類歷史「最好戰」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