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門

首先請大家聽一個故事:

  張三擁有一枚戰國時代古玉,委託香港蘇富比公司拍賣。拍賣前蘇富比公司公布古玉照,隨即引來專家質疑,例如雕工太細、花紋不對,甚至出現戰國時代不存在的「九爪龍」。
  果真如此,誰還相信這枚古玉是真品?
  然而在台灣,只要張三堅持是真品,其他人似乎就對他莫可奈何。
  
  身處各說各話的台灣,奉勸各位別聽當事人說什麼,請參考邏輯推理最基本原則:如果許多證據都異於常情,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原始假設」是錯誤。
  例如警方假設李四的死是自殺,然而李四個性樂觀,前一晚才興高采烈地和家人計畫出遊;一生懼高,卻從三百多公尺高的懸岩往下跳——不要多,就這些,你會同意警方的判斷嗎?

  小英論文門事件有多少異常現象呢?
  我將媒體報導綜整成以下三張比較表:

壹 、 學                    

項次
一 般 情 形
本 案 狀 況
1
依據LSE就學規定,博士生必須先修LSE碩士
蔡進入碩士班,過了預期畢業時間突因「經濟困難」休學
2
從學籍紀錄顯示,蔡只在19811982年繳學費
1983/6重新入學,學籍紀錄並未繳學費。既然未繳,何來博士學程?
3
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必須具備指導資格
唯一指導教授當時年僅30,只有學士學位,而且在1982年離開LSE 到政府單位工作
4
LSE為世界知名大學,縱然頂尖資優生,從進入博士班到取得學位,通常至少需三至四年
即使加上碩士學程,蔡只花了兩年多就神速修得博士
5
正式獲頒博士學位,學者不會自稱「博士」,就如同佔了「少將」缺,實際授階以前沒人敢自稱「將軍」
1984/2獲得博士,然而在19836月與12月,兩度於政大《法學評論》投稿,頭銜皆冠LSE經濟法學博士」
小結
1.     博士課程期間未繳學費。未繳學費就不是正式學生,連「學生證」都沒有,何來博士學程
2.     即便世界一流頂尖資優生,也難以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取得LSE博士。
3.     合理推論,蔡完成碩士學程,提出博士論文計畫書(proposal),由於未通過,所以後來未繳學費,沒有指導教授。



貳 、 畢     業     證     
項次
一 般 情 形
本 案 狀 況
1
2015年便有人質疑蔡博士學位真假,一般人直覺反應是出示學位證書與論文,此理當可讓質疑者「一刀斃命」
蔡從不回應別人質疑,一路躲躲閃閃,直到最近半年因輿論壓力,才先後在不同場合,由三個不同的人展示她的博士證書
2
LSE規定,若「證書原件」遺失或損毀,補發證書的內容、格式簽名,仍須與原始證書完全相同
三份證書分別是1984年原件(總統府提告資料的附件)、2010年補發件(立委管碧鈴出示)、2015年補發件(國外某學者臉書貼文),這三份證書不相同
小結
1.     當遭受質疑,蔡躲躲閃閃的應對態度異於常人。
2.     博士證書何等珍貴,為何兩度遺失,兩度向學校申請補發?
3.     全球哪一個學校的哪一個博士,可能出示三份「內容、格式名」都不相同的博士證書?



參 、 博     士     論     
項次
一 般 情 形
本 案 狀 況
1
審查通過的博士論文依LSE規定,必須提供3給學校三書館典藏(類似總圖系圖法圖以下簡稱三圖)
1984LSE 107個博士畢業生,除1人論文於1992年被註銷,其餘106人只有蔡例外——無論是論文紙本、數位電子檔、圖收藏資料,完全找不到
2
2019LSE圖搜尋系統出現蔡博士論文索引(沒有實體),然索引註明有兩個作者
博士論文不可能由個作者「合著」,經節目爆料,圖立即修改線上資料為蔡單人著作
3
今年6月,蔡提供個人私藏的論文LSE婦女圖書館
LSE博士論文皆收藏於三圖婦女圖書館和博士論文毫無關係
4
LSE所有博士論文皆可公開借閱甚至透過網路直接下載
蔡博士論文神祕無比,借閱規定繁瑣、嚴苛,且內容不可拷貝、影印,甚至連引用都不行
5
所有博士論文的「智慧財產權」皆屬校方
蔡論文智慧財產權屬於自己。所以未經蔡同意,不可借閱
6
LSE 1984年博士論文都是藍色外殼
蔡補交的博士論文,外殼為黑色
7
圖書館收藏的博士論文是學生研究心血,也是後人檢視其學術價值的標的,因而品質精美,內容經過再三校訂
蔡博士論文粗糙,錯誤百出,例如以「手寫」更正打字錯誤,附註未依規定「上提」,有的章節段落的「名稱」和後頁內容不一
8
博士論文必有口試教授簽名
沒有口試教授簽名
9
送交圖書館收藏的論文定稿,由於「已取得學位」,因而「自稱」不會使用「博士候選人」
論文中所有提到作者自己,都使用「This candidate(博士候選人)
10
博士論文必有總結,那是整本論文的精華
論文分10章,各章有小結,沒總結;另各章有各的附註編碼,讓人感覺這是10篇學術著作集結而成的書籍
11
論文是一本書,每頁都有頁碼,再依頁碼的順序排版
多頁無頁碼,理應為事後補加的資料,然第1章又缺了7
12
論文撰寫年代為1983,那時沒有電腦排版,只能使用打字機一個字母又一個字母敲打
論文90%(334)「兩端對齊」(電腦排版),另10%卻又沒有「兩端對齊」(傳統打字機)
13
經過台灣各方人士再再呼籲,蔡博士論文「電子檔」終於從927日,可從台北國家圖書館下載
為博士論文電子檔,理應送交LSE三圖,為何實體書寄存於LSE婦女圖書館,電子檔卻擺在千里之外的台灣?
小結
1.     粗糙的修改痕跡,品質不符論文要求,更離譜的是90%內容兩對齊,出現超越時空象。
2.     蔡擁有三份型式各的證書,也擁有三種論文,分別是寄存婦女圖書館的實體書、總統府記者會展示「一頁一頁」文稿,以及可台北國圖下載的電子檔。這三份論文內容各有差異,品質也不符合大眾對「博士論文」的期待。
3.     不是「權責單位」,就不具備法定效力例如學生辦理入學手續如果會計處收了學費依規定必須在註冊單繳交學費欄蓋章若某學生繳交學費欄蓋的是訓導處的章雖然同樣是學校處級單位請問它有什麼法定效力再看論文門爭議即使到今天三圖仍找不到蔡博士論文的實體與電子檔所以就法定效力而言LSE從頭到尾都不曾為蔡的博士論文背書然而總統府卻誤導國人LSE圖書館已收藏蔡的博士論文
4.     1984年,政治大學呈報蔡升等「副教授」資料至教育部,其中包含提供的學位證書與博士論文,此資料卻被教育部列為「密」,解密時間在20491231(30年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