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C,經常這裡疼、那裡疼,經過多方請教,大家都建議她練氣功。
誰不知道練氣功有益健康?問題在有沒有時間、有沒有恆心,以及有沒有好老師。
猶豫多年之後,C終於下定決心,上網找了位頗富盛名的老師,一期十堂課,每堂課兩小時,學費兩萬兩千元。
如果你了解行情,看這學費便會明白,這必然是一位名師。
上課第一天,C中餐吃了不潔的食物,腸胃不太好,本想請假,但實在是對課程充滿了期待,以致拖著不太舒服的身子前往。
滿心以為氣功課是實做,沒想到老師足足講解了兩個小時,過程中C因肚子疼外出上了兩次廁所。
課程結束,老師分發調查表,請學員填寫個人資料。
C低頭一看,表格有「身分證字號」,不自禁疑聲問:「我們來學氣功,為什麼要填身分證字號?」
很簡單的問題,猜猜看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老師突然爆跳如雷,指著C厲聲喝斥:「我就知道妳是來找碴的,出去,我不要妳這個學生,給我出去!」
大庭廣眾遭此羞辱也罷,事後C要求退費,老師卻只願意退半價。
一心一意想學氣功,結果聽訓兩個小時,最終被老師轟出教室,還被扣了一萬一千元――如果是你,有何感想?
幾個禮拜之後談到這事,C仍然怒氣沖天。或是再正確地說,這段日子想到這事,C就咬牙切齒、心疼如絞,偏偏那老師醜陋的嘴臉又不時闖進她心頭。
她能怎麼辦?
告老師?
為了一萬一千元,划得來嗎?更何況繳交學費時她簽了同意書,裡面清楚指明,半途退學最多只能退半價。
聽完C的經歷,我直覺勸她算了。
和這種爛人計較什麼?
不過就是一萬一千元。
打起官司要支付的律師費也罷,過程中「訟累」造成的壓力、負擔,對健康傷害極大。
再見到C,已是那日談話兩年以後,我好奇打探這事後來的發展?
C請了律師打官司,經過多次協調會、協調庭、調查庭、審判庭,前後長達逾年,最終判老師必須賠她學費的八成。
和原本承諾的五成,不過多了三成――六千六百元。
我搖搖頭,嘆息一聲道:「以後做事不要太衝動,先想想這麼做妳會得到什麼?會失去什麼?兩相比較,如果利多於弊,再考慮著去做。」――聽聽這話,多麼鐵的真理!
記住了嗎?
別問我,我當然記住了,因為這句話是我講的,真心誠意發自內心。
沒想到,類似事件最近發生在我身上。
遠從十多年到台北工作,為了工作方便,我前後在台北租過四間套房。
每一次退租,搬完家具後我都會整理環境,並盡可能還原屋況。
所幸是小套房、空屋,即使上上下下清掃一遍,不過就是一、兩個小時的工夫。
前三次退租都順順利利,房東當場就還給我兩個月押金。
第四次退租我在合約期限前三天,心想早點交屋,房東可以早點刊登出租廣告。
交屋時房東與房仲都來了,我們四下看了一遍,房東說我留下的三件家具必須搬走,兩個掛勾請拆除,另外就是牆上使用電鑽鑽的孔,請使用補土密封。
都是小工程,當晚我就完成,而且為了徹底密封鑽孔,我以塑鋼取代補土。
第二天房仲檢查房子後傳來簡訊,表示屋裡還有三樣東西需要拆除。
所幸還在合約期,當天下午我再度前往租屋處,花不到半小時就處理完畢。
以為順順利利交屋,沒想到七天後房仲傳來訊息,除了該扣的水、電、瓦斯、管理費,另外還需支付四千元清潔費,以及一萬兩千五百元「鑽孔處理費」。
十坪左右的空屋,我大致清理過,不敢講一塵不染,但地板使用拖把拖過,所有平面使用抹布擦過,甚至冰箱都清潔乾淨。房東若不滿意,為什麼當場不說?還在合約期,屋裡上下清洗一遍也要不了多久時間。
至於鑽孔,大約有二十四個,但其中六個是前一個房客所為。不管誰鑽的孔,我全都使用塑鋼密封。如果房東不滿意,我可以找水泥師傅重新整理。他們講都不講,一開口就要價一萬兩千五百元,平均處理一個鑽孔要七百元!
這不是豪宅,只是一間將近二十年的小套房,修理費如此貴?
這報價看得我血壓瞬間升高,跟房仲理論,他推說這是房東的要求。
我打電話找房東,話才講到一半她就掛了電話。
接下來我發了七、八通簡訊,房東一個字都不回應。沒辦法,只好找房仲,最終減了六千五百元。
是的,我仍必須支付一萬元。
我可以拒付嗎?
兩個月的押金在房東手上,沒有共識,退款遙遙無期。
迫於無奈,我只好同意,也直到此時,才了解C當初的心情。
許多事情由於不是當事人,所以「大道理」容易講。一旦身處其境,那種「恨、被人欺侮、懶得理你」的羞辱感,像千刀萬剮般凌遲心頭。
這會讓你睡不穩、吃不香,每當憶起此事,情不自禁熱血沸騰。
我二哥得知此事,強力勸我「算了」,勸到後來他都生氣了。
最後我回二哥一句話:「如果換個立場,我也會勸你算了,可惜你不是我。」
錢是小,我真不在乎一萬元,但要我如何吞下這口氣?
PS:事後了解,我搬離後房間僱人徹底清理、重新油漆、磨平鑽孔,甚至換掉部分過時、耗電的燈具,所有開支全由我支付,房東苛扣的款項還結餘一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