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我安分守己,身旁至親好友幾乎都如此,我們不曾告過別人,也不曾為別人所告。
進出法庭,參與刑事或民事訴訟,對我們只是電影中的情節。
五、六年前,官校同學L遭到鄰居控告,原因是兩人在爭吵中他脫口罵了句:「幹X娘!」
身為慓悍的革命軍人,這是我們盛怒之餘常犯的錯誤。
結果對方控告他妨害名譽,並要求連帶民事賠償一百萬元。
由於L和我交情非淺,訴訟期間我成了他的法律顧問,因而十分清楚案情來龍去脈。
這官司前後糾纏了一年半,最終他被判緩刑兩年,民事賠償四萬元,且必須支付對方訴訟費六千餘元,另外還付了七萬元律師費。
就因為一句髒話,要付出如此代價!
錢還算小事,苦的是「訟累」——整整一年半,時時得為官司煩惱,特別是出庭前與出庭後幾天,幾乎到達食不知味、睡不成眠的地步。
L官司結束沒多久,我也遭到學弟控告「妨害名譽」。起因是三年前我在「黃河渡」寫了篇《海軍敗類》,批評慶富造船廠「錄音帶事件」中這位學弟所做所為。
假如你常看我的文章,肯定明白我用詞溫和,很少罵人,更極少使用骯髒的言詞罵人。
《海軍敗類》是少數的例外。
即使這篇文章,除了標題有「敗類」兩字,內容只是在陳述錄音帶事件的經過。或許那是我主觀的看法,但文章「內容」還是保留了「口不出惡言」的基本原則。然而就因為文章標題「敗類」兩字,今生我第一次被告,也第一次參與冗長的偵訊、協調、出庭過程。
這是一段非常不愉快的經歷。
什麼是訟累,我有刻骨銘心的體驗。
庭訊時我再再解釋文章「標題」與「內容」的差異,而「敗類」的定義是「敗壞我們這一類(海軍)名聲」;另外依據刑法27章310條: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基於以上三個理由,我認為自己無罪。
儘管我搜集許多證據,證明過去七、八年原告的確「敗壞海軍名聲」,然而審判長只因為「『敗類』兩字就是妨害他人名譽」,基本上就認定我有罪。
明白嗎?
不管你基於什麼理由,說別人「敗類」就是妨害名譽!
今天寫這篇文章不在開脫什麼,而是奉勸某些言行激烈的網友,偶爾在FB或LINE看到你們罵人的字眼,其妨害名譽的程度遠遠超越「敗類」或「幹X娘」。
或許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每當看到這類言論,都為貼文者捏一把冷汗。
別以為你一直如此,一直都沒事噢。
目前之所以沒事,是因為被罵者沒有看到,或是看到了沒有告你。
一旦告你,想想L和我的處境――不管什麼理由、什麼藉口,審判長眼裡「妨害名譽」就是「妨害名譽」。
最終是勝訴或敗訴,其實不重要,真正可怕的是訟累。
除非你習慣打官司,否則真心誠意奉勸你:
不要習慣用骯髒的字眼辱罵他人!
最後附上一篇律師的貼文,對於那些習慣用髒話罵人的網友,希望你能仔細看看這位專家的意見:
《妨害名譽罪跟你想像的不一樣》
這幾年開庭下來,發現被告「毀謗罪」的人,答辯的理由多半大同小異,大概不外乎以下四種:
一、我又沒有指名道姓
要我選的話,這是最常聽到答辯的第一名!
哈囉,拜託一下好嗎?又不是小學生鬥嘴!不要學你小學的時候,以為拿這種理由罵人就可以不負責任。現在都幾十歲的人了,還這樣說,該有點長進了吧?
這種事情從來都不在於「罵人的時候有沒有指名道姓」,而是在於其他人看到,或是聽到你的言論,就知道你在說誰。通常檢察官都是看前後文,或是考量當場的情境來判斷你到底在講誰。
這種答辯法很容易讓檢察官認為你就是在講告訴人,只是你嘴硬不承認而已。
結論:這種答辯法相當母湯(不行)。
二、 我說的都是事實
就算是事實,不管對方是否真的有做你說的那些事情,只要這些事情跟公眾利益無關,只是私德方面的問題,就不應被任何人拿出來公開評論。
舉例來說,到底某A帥哥有沒有花心、常換女朋友,又或者常「射後不理」,這些事情都不應在公開場合討論。因為這些事情對促進公眾利益無關,而只有傷害到某A帥哥的形象。
當然,你討論的事情是否是私德,都是由檢察官跟法官來認定,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三、是他先罵我
非常好,小學生答辯法第二名出現了!
嘿!各位成年人,對方如果罵你,他犯了妨害名譽罪,但不代表你就獲得罵人的免死金牌。
兩個人如果互罵,互告都會成立犯罪,不過這種情形檢察官多半會勸雙方和解。
何苦浪費人生跑法院,浪費社會司法資源,結果什麼都沒有解決。
四、我是用疑問句
我相信你本來一定很乖,都是被新聞媒體帶壞了。這一招其實沒有用,只要檢察官認為你就是想要貶損對方的社會地位,不管你是用問號、驚嘆號還是引號,都還是會被起訴的啦!
另外再講一些「妨害名譽」案件相關的問題:
1. 私訊罵人有罪嗎?
無罪!無罪!無罪!
可以理解任何人看到私訊被罵一定超不爽,但是法律只罰對方公開罵,不罰私下罵,所以只能說遺憾了。
你能做的就是罵回去,或是封鎖對方。
我的建議是封鎖對方就好,生命不該浪費在生氣跟吵架,你又不像我――收了錢,代表當事人跟別人吵架。
2. 這種犯罪如果成立會被關嗎?
不會!不會!不會!
這種案件的被告通常都是賠錢和解收場。
即使被判有罪,大多數也不會太嚴重,幾乎都能夠易科罰金就不用坐牢(為這種事情坐牢,通常都是政治人物,他們為了表示堅定的立場才被關進牢)。
3. 若被判賠,賠償金額高嗎?
大多數都是幾萬元。
網路上有流傳價目表,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不過,若被害人像我們這種「不算咖的人」,法官不會判賠太多,畢竟我們也沒有什麼社會地位可以讓他人貶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