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大家聽一個故事:
張三擁有一枚戰國時代古玉,委託香港蘇富比公司拍賣。拍賣前蘇富比公司公布古玉照,隨即引來專家質疑,例如雕工太細、花紋不對,甚至出現戰國時代不存在的「九爪龍」。
果真如此,誰還相信這枚古玉是真品?
然而在台灣,只要張三堅持是真品,其他人似乎就對他莫可奈何。
身處各說各話的台灣,奉勸各位別聽當事人說什麼,請參考邏輯推理最基本原則:如果許多證據都異於常情,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原始假設」是錯誤。
例如警方假設李四的死是自殺,然而李四個性樂觀,前一晚才興高采烈地和家人計畫出遊;一生懼高,卻從三百多公尺高的懸岩往下跳——不要多,就這些,你會同意警方的判斷嗎?
小英論文門事件有多少異常現象呢?
我將媒體報導綜整成以下三張比較表:
壹 、 學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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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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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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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案 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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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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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LSE就學規定,博士生必須先修LSE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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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入碩士班,過了預期畢業時間卻突因「經濟困難」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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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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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籍紀錄顯示,蔡只在1981與1982年繳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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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6重新入學,學籍紀錄並未繳學費。既然未繳,何來博士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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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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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必須具備指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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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指導教授當時年僅30,只有學士學位,而且在1982年離開LSE 到政府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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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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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為世界知名大學,縱然頂尖資優生,從進入博士班到取得學位,通常至少需三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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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加上碩士學程,蔡只花了兩年多就神速修得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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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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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式獲頒博士學位,學者不會自稱「博士」,就如同佔了「少將」缺,實際授階以前沒人敢自稱「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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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1984/2獲得博士,然而在1983年6月與12月,兩度於政大《法學評論》投稿,頭銜皆冠「LSE經濟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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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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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課程期間未繳學費。未繳學費就不是正式學生,連「學生證」都沒有,何來博士學程?
2. 即便世界一流頂尖資優生,也難以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取得LSE博士。
3. 合理推論,蔡完成碩士學程,提出博士論文計畫書(proposal),由於未通過,所以後來未繳學費,也沒有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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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畢 業 證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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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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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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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案 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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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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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便有人質疑蔡博士學位真假,一般人直覺反應是出示學位證書與論文,此理當可讓質疑者「一刀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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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從不回應別人質疑,一路躲躲閃閃,直到最近半年因輿論壓力,才先後在不同場合,由三個不同的人展示她的博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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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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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LSE規定,若「證書原件」遺失或損毀,補發證書的內容、格式、簽名,仍須與原始證書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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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證書分別是1984年原件(總統府提告資料的附件)、2010年補發件(立委管碧鈴出示)、2015年補發件(國外某學者臉書貼文),這三份證書全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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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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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遭受質疑,蔡躲躲閃閃的應對態度異於常人。
2. 博士證書何等珍貴,為何兩度遺失,兩度向學校申請補發?
3. 全球哪一個學校的哪一個博士,可能出示三份「內容、格式、簽名」都不相同的博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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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博 士 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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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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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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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案 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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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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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通過的博士論文依LSE規定,必須提供3本給學校三所圖書館典藏(類似總圖、系圖、法圖,以下簡稱「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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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LSE 107個博士畢業生,除1人論文於1992年被註銷,其餘106人只有蔡例外——無論是論文紙本、數位電子檔、三圖收藏資料,完全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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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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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LSE三圖搜尋系統出現蔡博士論文索引(沒有實體),然索引註明有兩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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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不可能由幾個作者「合著」,經節目爆料,三圖立即修改線上資料為蔡單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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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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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蔡提供個人私藏的論文給LSE「婦女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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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博士論文皆收藏於三圖,婦女圖書館和博士論文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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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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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所有博士論文皆可公開借閱,甚至透過網路直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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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博士論文神祕無比,借閱規定繁瑣、嚴苛,且內容不可拷貝、影印,甚至連引用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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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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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博士論文的「智慧財產權」皆屬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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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論文智慧財產權屬於自己。所以未經蔡同意,不可借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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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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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 1984年博士論文都是藍色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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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補交的博士論文,外殼為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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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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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收藏的博士論文是學生研究心血,也是後人檢視其學術價值的標的,因而品質精美,內容經過再三校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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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博士論文粗糙,錯誤百出,例如以「手寫」更正打字錯誤,附註未依規定「上提」,有的章節段落的「名稱」和後頁內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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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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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必有口試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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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口試教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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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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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圖書館收藏的論文定稿,由於「已取得學位」,因而「自稱」不會使用「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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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中所有提到作者自己,都使用「This candidate」(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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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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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必有總結,那是整本論文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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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分10章,各章有小結,最終卻沒總結;另各章有各自的附註編碼,讓人感覺這是10篇學術著作集結而成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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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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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是一本書,每頁都有頁碼,再依頁碼的順序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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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頁無頁碼,理應為事後補加的資料,然第1章又缺了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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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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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撰寫年代為1983年,那時沒有電腦排版,只能使用打字機一個字母又一個字母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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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90%(334頁)「兩端對齊」(電腦排版),另10%卻又沒有「兩端對齊」(傳統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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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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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台灣各方人士再再呼籲,蔡博士論文「電子檔」終於從9月27日,可從台北國家圖書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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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為博士論文電子檔,理應送交LSE三圖,為何實體書寄存於LSE婦女圖書館,電子檔卻擺在千里之外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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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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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粗糙的修改痕跡,品質不符論文要求,更離譜的是90%內容兩端對齊,出現超越時空的怪象。
2. 蔡擁有三份型式各異的證書,也擁有三種論文,分別是寄存婦女圖書館的實體書、總統府記者會展示「一頁一頁」文稿,以及可以從台北國圖下載的電子檔。這三份論文內容各有差異,品質也不符合大眾對「博士論文」的期待。
3. 不是「權責單位」,就不具備法定效力。例如學生辦理入學手續,如果會計處收了學費,依規定必須在註冊單「繳交學費」欄蓋章;若某學生「繳交學費」欄蓋的是訓導處的章,雖然同樣是學校「處級」單位,請問它有什麼法定效力?再看論文門爭議,即使到今天,三圖仍找不到蔡博士論文的實體書與電子檔,所以就法定效力而言,LSE從頭到尾都不曾為蔡的博士論文背書;然而總統府卻誤導國人:LSE圖書館已收藏蔡的博士論文。
4. 1984年,政治大學呈報蔡升等「副教授」資料至教育部,其中包含蔡提供的學位證書與博士論文,此資料卻被教育部列為「密」,解密時間在2049年12月31日(30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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