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熱愛兩種運動,一個是籃球,一個是網球。
網球接觸得晚,大約三十五歲才開始入門,二級艦與一級艦艦長任內最為投入,閒的時候一天可以打五、六個小時。
至於籃球,那是我兒時第一個學習的運動。
小時候住在僑愛新村,村子中央有一個大廣場。大廣場唯一的運動設施就是籃球場。
記得第一次到籃球場玩球的時候是小學三年級。那時體型與力氣都不足,只能站在球框底下捧著球「往上拋」。
好不容易球碰到籃框便有點成就感。
若不幸碰巧進了,可以雀躍好久。
那年頭沒電視、電腦、電玩……,甚至連屬於自己的玩具都沒有。一旦學會拋球,籃球就成了我唯一的遊戲。
我不喜歡讀書,外向、好動,因而那時除了上學或在家裡吃飯睡覺,還能夠發現我身影的地方就是籃球場。
我從拋球,慢慢學習投球,後來和球伴賭「滿江紅」,投球的準度日漸精進。
由於準度不差,小學五、六年級我屬於射手型人物──抓到球就投,出不了手就傳給別人。
這養成我很少運球的壞習慣。
習慣一旦養成就難以改變。
直到今天,我帶球上籃的動作仍有點生疏。
帶球上籃是打籃球的基本功。基本功做不好,其他全是白搭。因而讀國中時我雖然是班隊,也短暫打過校隊,但從來不是球隊的靈魂人物。
雖然如此,我熱愛籃球的程度不減,因為我「認同」的球隊始終存在一流的選手。
例如國中時我們村子出了兩位籃球國手,一個是沈耀海,一個是房天剛。
房天剛投球不準,但人高馬大,專門負責籃下防守與搶球。
沈耀海的身材在籃球選手中不算高,不過中距離跳投幾乎百步穿楊。
就因為同時擁有兩位籃球國手,當時僑愛新村常舉辦籃球比賽。每當有球賽,村民莫不扶老攜幼、齊聲加油吶喊──這成了我兒時記憶中很重要的一塊。
沈耀海如今仍然活躍在籃球界,是全國籃球協會的技術委員。
相片一:中間頒獎者即為早年村裡名人,籃球國手沈耀海先生。
那年頭沈耀海在我心中的地位,簡直比漫威英雄還要偉大。
國中畢業之後我進入海軍幼校,同學之中又出現了一位國手等級的人物──張江華。
張江華高大的身材不輸房天剛,投球的準度直比沈耀海。
由於兼俱兩個優點,張江華輕易地取代沈耀海,成為我心中的籃球英雄。
十分湊巧,除了張江華,我們年班另有幾位身手不差的選手。例如李華新、陳天立、吳雅南、郭立……,他們組成的隊伍,成就了海軍官校可能有史以來最強的籃球隊。
有多強呢?
如今高中籃球聯賽(HBL)風靡全國,管他資格賽或決賽,幾乎場場電視實況轉播。
每當觀看HBL實況轉播,就不自禁回想起幼校三年級的時候,在現場觀看「高雄市長盃」高中組冠軍爭奪戰的經過。
那時和我們爭冠的是高雄中學,我們一路把高雄中學甩在後面,最終比數八十幾比五十幾。
相片二是當年獲得冠軍的合影。除了隊職官,十二位選手中有九位是我們年班同學(分別標示了名字)。
相片二:贏得高雄市長盃冠軍合影。
就我記憶,這次比賽上場的只有我們年班同學。
換言之,我們年班籃球隊如秋風掃落葉般,打遍南區高中無敵手!
別以為軍校學生太閒,勤練苦練才有如此出色的成績。
同樣是海軍官校,若那時其餘年班合組一支聯隊,恐怕也打不贏我們年班代表隊。
理由無他,就因為我們年班擁有一位國手級的人物張江華。
他在我眼中的地位,幾乎和今天NBA勇士隊凱文.杜蘭特差不多。
官校畢業之後和籃球接觸的機會越來越少,偶爾上場,我多半也是抓了球就投,投不了就傳給別人。
帶球上籃一直到今天,我都有點生手生腳。
每個人對各種技藝各有不同的天分。
對於運動,我心裡清楚地明白,自己毫無天分!